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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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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会介绍  


同母校 同心愿 同发展
   金塘教育促进会章程
背景:金塘教育促进会是在金塘村委及学校领导的关怀下,在各届校友的支持下建立的非盈利性民间社会组织。此组织前提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当地政府组织的监督。将围绕“同母校.同心愿.同发展”为目标 !以“全球智慧 共享共荣”为宗旨进行教育提升交流与合作,立争打造培养帮扶金塘人才的教育平台!(金塘教育促进会基金号为:34001684408053008199.金塘校友网站http://www.jintanggang.com金塘校友群QQ群:196536510)
今天就是 要合作 要合流   要合群,明天还是 要合作 要合流  要合群
 
我们创导有益健康的交流  反对伤害别人的行为
我们创导友善合作的交往  反对损人利已的作为
我们创导兄弟战友的交情  反对破坏团结的无为
具体目标功能为:
1.扶持金塘在校贫困生,
2.奖励金塘在校优秀老师及优等生,
3.改善金塘学校硬件相关设施,
4.校友之间相互交流与合作
现将具体的章程细则公布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金塘教育促进会,是由金塘中学校友创办的民间非盈利组织机构,以热爱家乡,回报家乡的公益活动。认同教育促进会章程并自愿加入金塘教育促进会的金塘学友。
“金塘教育促进会”作为以同学和校友为代表的自治型组织,由会长与理事会决定重大事项,秘书处管理及处理日常事务。
第2条金塘教育促进会宗旨:以全球智慧、共享共荣”的文化氛围,营造同学校友联谊体系,构建终身学习平台,赞助在校师生与学校建设、分享校友成功经验,让教育推动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3条金塘教育促进会的一切重大事项由金塘教育促进会理事会做出计划,包括制定、修改金塘教育促进会章程,审议金塘教育促进会的发展计划、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年度预算和结算报告,重大活动策划和项目的立项审批,决定机构设置、理事(单位)等重大事项以及金塘教育促进会主要行政和工作人员的任命,最后由会长审批通过等。
第4条金塘教育促进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与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均是金塘教育促进会授予贡献重大会员的荣誉,将获得金塘教育促进会更多的服务和支持,享有金塘教育促进会活动的更多参与权。
第5条金塘教育促进会设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理事会,其成员均由金塘区金塘教育促进会统一决定聘任。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是金塘教育促进会的顾问机构,理事会是金塘教育促进会开展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6条金塘教育促进会理事会由名誉会长、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长、理事(单位)、会员构成。
第7条金塘教育促进会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金塘教育促进会日常事务处理和业务开拓管理。
第8条金塘教育促进会的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每二年召开一次,负责讨论、决定理事会的重大事宜。必要时可由会长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三章服务定位
第9条服务定位以会员的学习和交流为服务起点,为会员提供学习支持和交流平台,帮助单位会员创建学习型组织。在有计划、分步骤地为会员提供系列化专项和特色活动的过程中,营造学习文化氛围和环境。
第四章申请金塘教育促进会会员的条件和程序
第10条金塘教育促进会会员是指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及其相关管理规定,自愿申请加入金塘教育促进会,符合入会条件、办理入会手续的个人、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机构。
第11条会员资格要求:
1.个人会员应是金塘在校或已毕业的金塘区校友。
2.单位会员应是由金塘学校校友在外创办的或管理的企业单位。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声誉的企业。
第12条加入的程序:
1.申请加入金塘教育促进会,可以通过金塘教育促进会电话、QQ索取或通过网站下载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可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金塘教育促进会。单位会员申请加入金塘教育促进会,提交申请表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2.金塘教育促进会理事会的秘书处是受理会员申请的机构,秘书处在收到申请表的15个工作日内,经资格审核通过,通知申请人交纳单位会员会费;
3.在确认付款已成功之后,由金塘教育促进会理事会5日内对单位会员身份作出确认,并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正式接受其为单位会员,并开始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13条本金塘教育促进会会员的权利:
1.参加金塘教育促进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2.有权提议成立或参加金塘教育促进会各专业组织、地方组织;
3.有权对金塘教育促进会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享有金塘教育促进会持续开发的其他服务。
第14条金塘教育促进会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行业规则,遵守本章程及金塘教育促进会其它有关规定;
2.自觉维护金塘教育促进会的声誉;维护金塘人热爱学习、勤奋肯干的形象
3.会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或单位信息,以便金塘教育促进会与会员联系;
4.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15条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利益:
1.参加金塘教育促进会提供的各类学习、培训提升自升素质的教学活动,并在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2.可以在金塘教育促进会提供的各种宣传平台上,进行推介和宣传。
第16条各类会员的相应权责本章程未作规定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第六章会费管理
第17条会员费用金塘教育促进会实行会籍管理制,个人会员收费每年300元/人。单位会员须按规定交纳年费1000元。理事长年费2000元。会费使用,一律用于金塘校区教育。会费的使用由校提出申请经促进会会长审批理事共同决议确认。以书面审定程序方可支出。同时校友会鼓励有特殊贡献和特殊作为的会员赞助更多会费充实校友会基金提升校友会功能。
第18条第18条所有缴纳费用全部作为校友会基金,服务于校友会的目标功能。会员缴纳会费及基金使用情况每年由理事会通过媒体网络公开宣传,接受会员监督,保证基金使用的积极性及有效性。
第19条信息变更会员的通讯方式、地址、电子邮件、传真等相关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金塘教育促进会,以方便联络。
第20条监督管理
会员有以下行为,金塘教育促进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1.严重违反金塘教育促进会《章程》、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
2.损害金塘教育促进会名誉,造成严重影响;
3.严重破坏工作秩序,致使金塘教育促进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妨碍金塘教育促进会正常运营。
第21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金塘教育促进会,在15个工作日以内,经金塘教育促进会确认后,注销会员资格。
第七章其它
第22条本章程是金塘教育促进会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基本准则,并在今后服务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
第23条本章程未能尽述之条款和细节,将由金塘区金塘教育促进会另行修改、制定,以本章程补充文件的形式颁布,具有与本章程等同效力。
第24条会员在金塘教育促进会活动中的言论仅代表该会员个人观点,不能代表金塘教育促进会在同一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
第25条本章程自金塘教育促进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26条本章程之最终解释权属于金塘教育促进会。按时接受民政局年检并按要求使用财非税收据。为使资金使用明确合理,单项开支5000元以上需到民政局报备。
无论你多富有,不管你官有多大,我们都应感恩养育我们的金塘这方水土,振兴母校教育,造福家乡父老是我们的每一个莘莘学子永远的顾念和责任!能成为校友会的一员能为家乡建设献爱心是我们的荣耀!                       
 
金塘教育促进会组委会组织架构
会长:杨立章
荣誉会长:杨贤松
副会长:杨良木
副会长:吴宏志
副会长:杨鹤群
秘书长:吴群学
副秘书长:刘西胜 吴宏志(兼) 杨艳沉 韩权兵 杨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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